山西公务员考试执法知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

时间:2023-01-19 14:39

本文摘要:在公务员考试知识判断部门执法知识是考察的重点,今天为大家梳理了常见执法观点及其常考点,希望对考生备考公务员考试有资助。 民法 (一)民法的观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产业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执法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主要包罗人格权和身份权; 产业关系主要包罗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正原则;老实信用原则;遵守执法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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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员考试知识判断部门执法知识是考察的重点,今天为大家梳理了常见执法观点及其常考点,希望对考生备考公务员考试有资助。  民法  (一)民法的观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产业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执法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主要包罗人格权和身份权;  产业关系主要包罗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正原则;老实信用原则;遵守执法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三)民事执法的主体  民事执法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民事执法关系的主体是指到场民事执法关系,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执法关系的当事人。凭据《民法通则》划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执法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四)民事执法行为  民事执法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换、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正当行为。民事执法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现真实;  (3)不违反执法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执法约束力。  民事行为部门无效,不影响其他部门的效力的,其他部门仍然有效。  被打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划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换或者打消: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正的。  物权法  (一)物权及其种类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罗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  (二)物权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  1.动产交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执法尚有划定的除外。  2.不动产挂号。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经依法挂号,发生效力;未经挂号,不发生效力,但执法尚有划定的除外。

  继续法  法定继续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怙恃。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怙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续人。  民事诉讼法  (一)统领  民事诉讼统领,是指确定差别级别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各小我私家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联合我国审判实践,划定了下列几种统领:级别统领、地域统领、专属统领、协议统领、指定统领和移送统领。

  1.级别统领 :  (1)下层人民法院统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尚有划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统领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统领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统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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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最高人民法院统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第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一般地域统领及其破例:  (1)一般地域统领  (2)特殊地域统领  (3)专属统领  (4)配合统领与选择统领  (二)诉讼到场人  诉讼到场人有:原告、被告、配合诉讼人、第三人、法定署理人、委托署理人。

  (三)保全与先予执行  1.保全保全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  凭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执法划定的其他措施。  2.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凭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用度的;追索劳动酬劳的;因情况紧迫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切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谋划的;被申请人有推行能力。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平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经典例题  【例1】下列做法切合我王法律划定的是( )。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例2】甲向乙购置了一只羊,钱已付,因天黑路滑,甲决议明天再来牵羊,乙将甲所买的羊与自己的羊一起拴在门口树下,当晚雷雨交加,将甲所买的羊与乙的羊一起击死,此事件中乙是否需要赔偿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过错,乙应该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有小部门过错,乙要负担小部门赔偿责任  C.乙有大部门过错,乙要负担大部门赔偿责任  D.乙没有任何过错,乙不用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例3】甲乙丙三人合资开一饭馆,店名为“客来香”,依法挂号。

甲全权卖力饭馆对外事务。主顾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馆  B.甲乙丙为配合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配合被告  1、【谜底】D  【剖析】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划定:  下列产业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团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执法划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元、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A项的“教学大楼”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学校,不得抵押;B项的“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C项的“宅基地”不得抵押;D项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正确。  2、【谜底】A  【剖析】凭据《条约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划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负担,但执法尚有划定或者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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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中羊被击死时还由乙占有,故乙应该负担标的灭失的风险,赔偿甲的损失。故本题谜底为A选项。  3、【谜底】B  【剖析】此题为司法考试相关题目。

关于小我私家合资的诉讼主体资格,划定在《民诉意见》第四十条中。本题是对该条文的考察。

凭据《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划定,小我私家合资的全体合资人在诉讼中为配合诉讼人。小我私家合资有依法批准挂号的字号的,应在执法文书中注明挂号的字号。

全体合资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资人出具推选书。  联合本题来看,本题应以甲乙丙三人为配合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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